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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正起草建立校车制度有关意见

时间:2011-12-31 23:02:35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admin

【财新网】(记者 蓝方)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校车事故,政府的监管、立法行动受到公众期待。

2011年12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索丽生就校车安全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问。

索丽生指出,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对校车进行了严格界定,但是有人担心由于经费投入、校车达标等因素,反而导致一段时期内普通家庭的学生,特别是贫困、边远、山区等地的学生无车可坐,难以就学。

索丽生所提到的《校车安全条例》,于2011年12月1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这部因“11.16”甘肃正宁校车事故而生的条例,在文本中未明确校车服务的财政分担机制,被学界指责政府责任界定模糊。效仿西方国家,将校车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成为舆论普遍呼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对此回应,校车制度的建立需要符合中国国情。尽管政府主导乃是原则之一,但“政府不可能‘包办’所有的事项,非常需要社会的支持,多渠道提供服务”。朱之鑫表示,中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密度、学校布局,以及财力方面差距非常大,“总的来看还不能脱离国情照搬别国的做法”。

朱之鑫介绍,12月8日,发改委已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包括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共同研究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具体而言包括研究完善校车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生产校车的政策,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多渠道地筹集校车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办法,校车运营线路设计以及支持校车服务的优惠政策等等。

朱之鑫表示,各部门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建立校车制度的意见,并且做好与《校车安全条例》的衔接工作

关于整治校车后,学生反而无车可坐的情况,朱之鑫表示,既要严厉打击黑校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快拿出能够保证学生正常出行的、安全的过渡性办法。“中国的地区差异非常大,我们认为过渡期内的管理要求,一定要因地制宜地由地方政府制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可能会脱离实际地继续出现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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