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贵州毕节撤地设市
时间:2012-1-12 0:38:57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admin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国务院近日下发国函〔2011〕130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
批复内容为:一、同意撤销毕节地区和县级毕节市,设立地级毕节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二、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市东街道东升路1号。三、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