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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苏深申请加入增值税改革试点

时间:2012-1-19 0:59:29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admin

记者 王涛 北京报道

  第二批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有望年内启动。北京近日明确表示已正式申请进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另有媒体披露,江苏、深圳等地也在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范围。有专家表示,在跟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有必要根据自身特点实施有别于上海的试点方案。

  根据中国政府网转载的消息,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近日在北京“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透露,北京已经正式提交申请报告,积极争取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涉及到的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有媒体披露,北京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试点方案可能与上海有所区别。

  此外,江苏、深圳等地也被传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范围。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传闻属实,多地积极申请增值税扩围试点表明,上海的试点方案比较可行,是一种积极稳妥的改革方案。另外,被传申请试点的地方第三产业比重较高,而营业税主要是在第三产业领域征收,这也是一些地方愿意推动增值税扩围试点的一个原因。

  “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这些地方政府为中长期发展所做的努力。”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即只在上海进行试点的话可能会对其他一些地方造成一定“冲击”,而避免“冲击”最好的一个办法就是跟进改革。

  那么,各地的改革方案是否就是“上海版”呢?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增值税目前还没有立法,应该允许各地试点方案有所不同。上海的方案只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过程中的初步方案设计,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各地有必要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在他看来,增值税扩围改革最应考虑的首先是和生产有关的行业或部门,而且要保证改革前后相关企业税负不加重。

  刘桓表示,各地都有资格申请改革试点,但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涉及到税收管辖、企业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方方面面问题,因此,试点范围应该扩大但不宜走得过急,整个改革应在试点基础上逐渐推开。他认为,“十二五”期间增值税扩围改革可能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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