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灰霾天数将按月发布 1月份灰霾天数为18天
深圳晚报讯(记者陈莉周灵静) 今年1月份,我市的灰霾天数达到18天。昨日下午,“弘扬大运精神,形成制度成果”系列新闻发布活动之“环境治理常态化”新闻发布会在市民中心举办。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李水生、市海洋局副局长梁俊乾、市气象局副局长毛夏及市水务局、市城管局、深圳海事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介绍了在后大运时期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其中,毛夏在会上向媒体公布了1月份的灰霾天数,并透露从下个月开始,深圳将从以往的一年发布一次灰霾天数改为按月发布,同时将提前发布中度以上灰霾天气的预警。
新闻发布会现场
我市在全国率先发布灰霾预警
据毛夏介绍,大运会期间,市气象局建成了先进的大气成分(灰霾、雾害)监测系统,通过布设多种先进监测仪器,实时连续监测30多种灰霾相关数据,并通过网站为市民提供监测数据查询服务。此外,市气象局还建立预报预警系统,在全国率先发布灰霾预警信号。建成灰霾与空气质量综合业务平台(SHAPES),实现了对灰霾及环境气象的实时监测分析,并利用高分辨率气象数学模型为未来72小时的灰霾天气预报和预警提供参考,有效服务了市民生活。大运会结束后,这些措施已形成常态化业务,持续为市民服务。
灰霾日数监测做到及时透明
据介绍,后大运时代,市气象局将继续为市民提供高质量常态化的灰霾与环境气象服务。包括依托大运期间建成的先进技术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发布灰霾监测评价信息。每月突出发布上月灰霾日数统计情况及与历史同期的对比,做到灰霾日数监测的及时和透明。同时,市气象局将进一步提升灰霾预报预警能力,做到更加准确做出轻度以上灰霾天气预报,更加提前发布中度以上灰霾天气预警,以减轻不利天气条件下的城市道路拥堵和大气污染给市民带来的影响。
此外,市气象局还将发布每季度的灰霾监测评价报告,并会同有关单位,从气象、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等多个角度开展对灰霾天气的成因分析和跟踪监测,为大气环境治理提供气象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