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3·15”为何成了非法网站牟利的工具
“3·15”,原本是消费者打假维权的盾牌,如今却成了某些非法网站“删贴”牟利的工具。据媒体报道,仅北京地区,就有数百家非法“3·15”网站。这些网站刊登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后,依靠收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贴费牟利,日进数万元,而消费者从头到尾都被利用。(3月15日《新京报》)
对于这些靠“删贴”牟利的龌龊营生,我们不能止于谴责非法网站的无德无良,更应从社会监管的层面进行反思。
按理说,“3·15”不过是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定纪念日,既非固定的投诉维权日,也不应成为商家的促销噱头,更不能变为集中打假的日子。但在现实生活中,“3·15”却俨然成为对假冒伪劣行为的“集中曝光”日,平时鲜见的对不法商家制假内幕和行业潜规则曝光的重磅新闻,非要等到“3·15”这天才在各传播媒体集中播放。正是对“3·15”日子的过度强化和缺乏“天天3·15”的打假常态,才使得“3·15”非法网站有了唬人的“品牌”色彩,并为“3·15”前夕的删贴“涨价”提供了机会。
非法“3·15”网站骗钱得逞,也反映了消费者正常维权渠道的不畅。从非法网站经营者坦言政府新闻网站里登载的报道“我们删除不了,其他的都能搞定”中,我们不难体会出经营好正规网站的重要性。而一些政府网站“难找到、反馈慢、看不到”,以及举报热线的“冷遇”,也使得非法网站生意火爆。只有建设和经营好政府主导的正规网站,疏通消费者的投诉维权渠道,并以制度设计完善对网站的前期审查和后期监管,才会让非法网站失去赖以生存的市场。
应该说,非法网站以“删贴”牟利,击中的是企业顾及声誉、害怕曝光的软肋,而这无疑又折射出政府部门监管的滞后。事实上,现实社会中许多制假售劣丑行的败露,不是缘于监管部门主动履职的结果,而是记者卧底、消费者举报、网络曝光的功劳。尽管“媒体曝光”也是社会监督的一种,但仅靠舆论监管和消费者发帖,是远远不够的。仅仅依赖“曝光”打假,不仅会助长监管部门的懒政,还会膨胀不法网站以“删贴”牟利的贪欲,有损政府执政为民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