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处理新政应容纳基层设计
借助一份市人大代表的联名提案,广州迅速重启垃圾处理的行政安排。前日,市城管委公开了本月初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实施方案全文。未来三年将建6座垃圾焚烧厂,项目实施以融资为主,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该产业。城管委主任李廷贵承诺:建完这6个厂可以一劳永逸,保证广州50年不受垃圾困扰。
广州垃圾处理不是新鲜话题,在2009年至2010年就曾产生过较大的争议,市民与主管部门的意见一度形成僵局,最终导致有价值的官民互动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和两年前的隐忍和低调相比,挂牌两年半的城管委自信满满,在本轮重新推动垃圾处理上表现强势。种种迹象表明,广州垃圾处理被赋予加速度,进入了新的格局。
分析新版本的垃圾处理计划,它继续巩固了城管委的主导地位,沿袭了过往垃圾焚烧处理的思路,但是对垃圾分类的强调要比往年明显。通过分类来达到垃圾减量,也是上一轮风波中市民的主要诉求之一,新方案对此有体现。另一个变化是在名义上废除了广日集团的独家经营权,允许社会企业进入,但新增投融资权撑大了行政势力范围。
减量分类本是前两年民意的重点要求,城管委现今占据了对它的阐释权和设计权。事实上,市民的分类意识不是问题,环卫内部的调整不到位一直为人诟病,比如垃圾分类后混装的状况未有根本改观。新政当道,如何在分拣环节保持开放性,平衡环卫系统与社企之间的利益,决定了垃圾分类的模式能走多远,这一方面远未有答案。
新政还要解决的老问题是各区之间的画地为牢。在旧环卫体制下,曾经有过各区间垃圾排放权交易的设想,后因城管委重组而遭打入冷宫。在垃圾分类减量上以邻为壑的行政条块分割,削弱新政解决垃圾围城的核心能力。而这一块恰恰是部门利益的复杂之处,化行政壁垒为正面力量,自信的城管委在解决行政内部的牵制上也要有新的突破。
垃圾焚烧方面,本次城管委高调推出6个设点,理由是提高硬件处理能力。在现有选项中,除了焚烧确实别无选择。但垃圾焚烧要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前端减量稳定有成效,二是焚烧技术要可靠无害,缺一不可。如果分类不力,焚烧压力骤增,连锁的恶果不堪设想。若焚化技术不能保证,更会陷广州及市民于险境。
在垃圾焚烧技术上,前两年曾经爆出利益输送的疑云,焚烧炉及其执行标准因此受到质疑。新政不可能视若无睹,反倒更应该在这些关键方面取信于民,否则将打击市民分类的信心,最终损害新政规划。事实上,城管委本轮强推新政,遇到的民意质询要弱得多。舆论环境对新政保持少见的宽容,这是部门谨慎做事的机会,绝非急躁冒进的理由。
从建设性的角度看,新政要为基层设计留下足够的回旋余地。既然焚烧环节难以进入,属于资本的操作范围,那么至少在分类环节可做足,创造利益共享的平台。这块被环卫系统视为“鸡肋”,不如开放让小公司甚至收买佬自由进入。财政补贴也应专门扶持,培育社会力量,做大垃圾分类利用的基本面,势必有利于补充行政不足和模式创新。
主管部门借新政取得顶层设计的优势,大权在握,同时承担更重的义务与更多的问责范围,比如在焚烧环节绝对要杜绝利益腐蚀,既要有宏观谋划更要有微观服务,廉政勤政的压力不是变小而是变强了。总之,超越部门利益,超越对舆情的意气用事,虚心与社区中的积极因素合作,希望垃圾新政戒骄慎行,广州再也经不起折腾和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