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试行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近日,异地高考问题集中地之一的广东出台方案,要求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参加高考。
4月17日,广东省政府印发《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下称《方案》)。
《方案》包括统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均衡县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七部分。
异地高考问题方面,《方案》提出,要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入学申请;鼓励外省籍高职高专学生毕业后,在广东就业和入户。
同时,要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实际困难。
《方案》提出,要继续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切实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在土地、集体经济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方案》称,要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按规定参加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政策的同城待遇;尊重异地务工人员的民主权利,适当增加异地务工人员在全省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代表中的人数。
《方案》还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导作用。
同时,要积极主动向下级政府放权,加大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出台省市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大力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北京、上海、广东是异地高考问题集中地。2012年3月底,上海市教卫党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薛明扬曾表示,该市异地高考12月将有“说法”。
“两会”召开前夕,山东率先出台“异地高考”方案,决定从2014年起,高中阶段在鲁有完整学籍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可在该省高考,并享受与本地考生同等录取待遇。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曾在2012年“两会”期间表示,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上半年就会出台,“异地高考”问题则由各省依据教育部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2012年内拟定时间表。■
附:广东省《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