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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男拒检 深圳交警“砸窗查酒驾”

时间:2012-5-28 10:40:57    |    信息来源:中国广播网    |    发布者:admin


宝马车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被击碎

  在深圳尚属首次,不少市民力挺:“想想前天滨海大道那3条无辜的生命!”

  前日滨海大道醉驾飙车致惨烈车祸,三条生命逝去。血淋淋的惨剧显然没有警醒一些人,昨日凌晨交警进行大规模“猎虎”时,就遇到酒驾的宝马男拒绝接受酒精测试。交警隔窗劝说半个多小时无效后依法取证,将车窗击破并对司机黄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该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昨日,此举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支持交警“给力”做法,也有网友担忧交警此举的合法性。

  【现场】

  宝马男被劝半个小时不开窗

  昨日凌晨1点至4点,交警在全市设38个点开展“猎虎”行动,特别在酒吧和食街周边路段进行例行查处,并对深南、滨海大道、北环等主干道采取封闭路段方式查处。此次行动抓获22宗涉嫌醉酒驾驶行为,44宗酒后驾驶行为、3宗无证驾驶行为、2宗假套牌行为、1宗不配合执法行为。

  在深南东路的查车点,一名驾驶宝马X5的男子在被交警拦停后一直不下车、不开窗接受检查。交警隔窗劝说半个多小时无效后依法全程录像取证,遂在保证驾驶人安全的情况下,将副驾驶位的车窗击破后,对司机黄某进行酒精测试。黄某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根据有关标准,交警认定其属于酒后驾驶。

  在福田区COCO PARK附近的查车点,记者现场看到3宗躲避查车加速冲卡的行为,还有一宗现场“顶包”者,被监控摄像头拍了个正着。

  【律师释法】

  交警做法有合法性

  交警“砸窗查酒驾”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昨日,记者采访了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欧湘富。欧湘富律师告诉记者,交警是否可以“砸窗查酒驾”在法律上还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民警执法时遇到阻碍,并且合理怀疑对方有违法行为,是有权采取一定措施的。

  在交通违法这方面,交警通常采取的是扣车、拖车的做法。但是查酒驾、醉驾又有一定特殊性——体内酒精存在“时效性”。在此案中,交警对司机进行了半小时的劝说,司机仍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况且车停在路上妨碍交通。综合上述情况,交警在确保涉事司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砸开车窗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可以视为其对影响执行公务行为采取的合法措施,否则交警无法正常开展查处醉驾的公务行动。

  欧湘富还提醒,妨碍民警执法,可能被治安拘留甚至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条就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就更加严重,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地宝温馨提示

  醉驾、酒驾害人害己,请您依法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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