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一类车突然按二类收费?
据南都讯 近日,有车主反映,开车上广深高速,以前按一类车收费的,最近却突然要按二类车收费。是否变相涨价?也有网友反映,有时同一辆车往返同一路段却被按照不同车型收费。对此广深高速管理方回应称,他们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分类标准执行收费,不存在所谓变相涨价行为,对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则将“进一步加强收费员培训”。
司机吐槽:过路费涨了一半
近日新浪网友@华纳陈艺在微博上吐槽:广深高速上过路时,把轴距超过3 .2米的奔驰s、奥迪A 8、宝马7系车的费用统统涨了一半,原本已经降至8元的过路费,又变成了13元。“文件上不是写着,车头超过1.3米的才按照二类车来收费的吗?这到底怎么辨别?”该网友质疑,这是否广深高速在变相涨价?
南都记者也接到多宗市民报料称,反映广深高速出现同一车辆在不同路段,车型分类判别不统一问题。
广深珠高速回应:不存在变相涨价
对此,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对于车辆归类的判别,广深高速依据的是省交通运输厅2006年下发的《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收费车辆车型判别方法的通知》(粤交财[2006]822号),广深高速对此的收费标准及分类,均系严格按照该文件规定,以车辆的轴数、轮数、车头高度、轴距等物理参数进行判别。
有市民质疑部分车辆被鉴定为二类车,是否广深高速在全省统一收费标准降价后的变相涨价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广深高速多年来一直按章收费,并不存在变相涨价问题。
对此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对于存在收费争议的车型,车主可提供相应的车辆数据材料,直接向广深高速管理方进行投诉处理,“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收费员培训,确保收费标准切实执行。”
求证
车头高度>1.3米 轴距>3 .2米 都算二类车
南都记者查询(粤交财[2006]822号)文发现,按照该文规定,一类车的鉴定标准包括车头高度超过1.3米、轴距超过3.2米。但具体应以哪一个为准,成为了网友和司机质疑的焦点之一。有网友表示,“究竟是要几项条件都达到了才算下一类车?还是其中某一项达到了就算?”
南都记者核对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原始文件发现,在文件的标准下方有附注说明,即:无论是车头超标还是车尾超标,只要有任何一项超过了既定的标准,车型的计算方式则归入下一类。例如车头超过了1 .3米,无论轴距是否超过3 .2米,都算是二类车。同理,轴距超标,车头在一类车的范围内,也算是二类车型。但是由于该文件用表格形式呈现,而且采取了代数的计算方法,不仔细看,确实容易发生误解。
对于引起争议的车辆,该负责人表示,经过核查,如属于争议车型的长安星豹,其车头高度超过1 .3米;奔驰威霆,其轴距超过3.2米,达到3.43米;又如金杯阁瑞斯有款长轴车型,轴距也超过3.2米,达到3.43米等等。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财[2006]822号”文件规定,这些类型的车辆均属于二类车型。
由于这个小的计算方式的理解不同,常常导致高速路收费引起争议。有网友称,开豪车出门最好带把尺子,否则最容易起误会,出了问题用尺子一量,都没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