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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变化大 贵州省新增四项科目二考试内容

时间:2012-10-17 11:36:14    |    信息来源:金黔在线    |    发布者:admin

  日前,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该规定对驾驶证申请、考试、审验、记分和驾驶证退出机制以及对大中客货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定了诸多新规,这些新规定除校车管理相关条款已于今年9月施行外,其余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交警副总队长胡益林就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1.驾照考试变化大 我省新增4项科目二考试内容

  科目一考试一分为二

  在申请驾驶证方面,除了对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证(B2以上驾照)大幅增加外,在申请驾驶证方面考试内容和实际操作性也有很大程度的变更,特别是针对申请小型车客车驾驶证(C2、C1驾照)科目二考试方面,贵州省在123号令允许范围内新增了五项考试内容。

  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将被拆分为两个部分。将目前科目一考试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新科目一考试内容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

  将现在科目一考试中的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该考试不另外收费。

  胡益林说将科目一考试拆分为两个部分,主要是考虑到学员考试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操作经验,此时适宜考试一些最基本的法律规定、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等知识,待学员考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对驾驶操作有了直观的认识,此时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可以使学员结合驾驶培训考试经历进一步加深对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科目二考试

  标杆改标线取消移库

  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更注重和实际结合,变化很大。

  首先是用施划标线替换标杆,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取消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

  规定小型汽车等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我省新增四项独有科目二考试内容

  据胡益林介绍,根据123号令相关规定,各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增加科目二考试项目,我省将新增四项科目考试内容。

  胡益林说,根据我省驾驶人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来看,1年内驾驶人平均每年肇事率为22.76%,造成死亡人数占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1.32%,而且肇事率和死亡率每年均按7—8个百分点递增。

  就其原因来看,一是考试项目没有针对性,也就是说根本没有结合我省特殊的山区复杂道路和气候等设置考试项目;二是驾驶培训又纯属一种应试培训。因此就即使考试合格的驾驶人,也会缺乏应对山区复杂道路和气候条件下的驾驶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上述情况,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我省特殊的山区复杂道路和气候等,增加小型汽车科目二四项考试内容:

  1、在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增设红绿灯信号装置。考核坡道遇信号灯处理能力;

  2、在考试场地建设模拟隧道设施。该模拟隧道按S形设计,无灯光设施。即考验驾驶人在隧道里的行驶情况,也考核驾驶人在地下车库的行驶情况,也考核驾驶人灯光使用情况。

  3、增加雨(雾)天、湿滑路、涉水路段的考试内容。

  4、增加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并且具备一定的应对山区复杂道路和气候条件下的驾驶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2.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更加严

  10多项记分管理项目 记分标准大幅提高

  据胡益林介绍,本次调整的管理记分项目中有10多项记分标准大幅提升。这些记分标准大幅提高的违法项目有:

  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

  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

  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规定,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等内容。

  冲闯信号灯应看是否主观故意

  另外,关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记6分的规定(即俗称“闯红灯扣6分”的规定),是公众极为关注的新规定。胡益林认为,该项管理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非主观故意的冲闯信号灯的行为和主观故意冲闯信号灯的行为,以技术手段加以区分,目前这项工作在贵州省也正在开展中。

  3.实习期驾驶人犯错危险

  实习驾驶人不得单独上高速

  首先是明确规定了实习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两次闯红灯取消驾驶资格

  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比如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提高记分标准后,每次违法将被扣6分,也就是实习期驾驶人在1年的实习期内出现两次冲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即被会取消驾驶资格。

  4. B2以上驾驶证申请难

  B2以上驾驶人准入标准更高

  据胡益林介绍,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123号令对进一步提高了此类驾驶证申请人的准入标准。

  123号令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不得申请增驾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

  明确了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增驾的限制条件。同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B2以上驾照驾考更难

  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连续山区急弯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调整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不少于10公里,夜间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不少于5公里,夜间不少于3公里。

  5. B2以上驾驶证每年都要审

  在对已经取得B2以上驾驶证的管理方面也会非常严格。

  首先是增驾新取得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纳入实习期管理。

  同时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B2以上驾照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123号令推出了对持有B2以上驾照守法驾驶人奖励措施,即一年内没有被记分的该类车辆驾驶人将被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6.驾驶证也降级

  123号令中还明确了驾驶证降级条件。胡益林介绍,123号令规定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等3种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将被注销降级。

  驾驶证降级实行逐级降级制度。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值得注意的而是大中型客货车(B2以上驾照)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最后是关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规定,其中最严重的情况是对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开展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责任倒查。对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或者指派人员接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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