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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县贫困生沐“雨露” 惠及28500名学生,补助达4275万元

时间:2012-12-5 10:11:40    |    信息来源:金黔在线    |    发布者:admin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扶贫办获悉:2012—2013学年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确定,我省共有18个县成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补助方式将变为直接补助学生,涉及到28500名学生,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两学期将获补助总计达4275万元。

  这18个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是:毕节市威宁县、大方县、纳雍县、织金县、赫章县,铜仁市石阡县、印江县、沿河县,黔东南州从江县、三穗县、台江县,黔南州平塘县、三都县,黔西南州晴隆县、望谟县,遵义市正安县,安顺市普定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

  据介绍,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的目的为,通过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引导和鼓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和中长期技能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脱贫。补助对象为:试点县范围内农村扶贫对象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2012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13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政策等。

  据悉,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的补助资金,由省下达到试点县(区),由县级财政部门据实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补助资金按照贫困家庭申请、贫困户子女就读学校书面认可、县扶贫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等相关程序,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在2012年秋季学期和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尽快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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