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铜仁撤地设市
批复内容为:一、同意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碧江区花果山中路20号。
二、铜仁市设立碧江区。以原县级铜仁市(不含茶店镇、鱼塘乡、大坪乡)的行政区域为碧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市中街道环西路93号三、铜仁市设立万山区。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镇、鱼塘乡、大坪乡的行政区域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万山镇。
四、铜仁市辖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碧江区、万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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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于1950年1月12日全境解放后,当年设铜仁专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铜仁、玉屏、松挑、江口、印江、石阡、思南、德江、沿河9县。1956年9月撤销松桃县,设立松桃苗族自治县。1958年12月撤销玉屏、江口二县,并入铜仁县。1961年8月恢复玉屏、江口两县。1966年12月设立万山特区,1968年9月撤销,1970年8月恢复万山特区。1979年1月撤销铜仁地区革命委员会正式设立铜仁地区行政公署(简称行署),作为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派出机关的现行建制。至此开始,行署驻铜仁县,下辖铜仁县、江口县、印江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玉屏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万山特区共8县l自治县1特区。此后县级建制变动情况有:1983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玉屏县建立玉屏侗族自治县,原行政区域不变;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沿河县,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原行政区域不变;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印江县,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原行政区域不变。1987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铜仁县,设立县级铜仁市,原行政区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