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11月发行69亿地方债
广东省财政厅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69亿债券发行工作,成首个划定地方自行发债具体时间表的地区。
10月27日,在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上,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曾志权表示,将今年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关于利率,曾志权指出,将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债券发行利率将在债券发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此外,广东将向2009-2011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中的所有机构发出邀请,由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承销团,如申请机构数量少于财政部规定的20家上限规定,则申请机构自动成为承销团成员,如申请机构数量多于20家,则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主承销商的选取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
广东省财政厅一名不具名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广东省债务压力较轻,且经济发达,其发债应该会受市场欢迎。
不久前,财政部正式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省市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2011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将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额度为6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各占50%。
据了解,该债务用途将按财政部要求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