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深圳民警强入股索分红 调查组称其已检讨
南都讯 记者肖友若 网帖举报坂田派出所一民警强行入企业干股,见效益好又强索更多分红引发纠纷。举报者唐永东称,涉事民警龙进用其父龙×铎名义与其签合同,钱却进了自己腰包。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昨日调查组表示,初步查明,龙进代替其父出资15万元入股,没入干股,但在系列谈判中出现不当行为,责成其检讨,还将继续调查此事。唐永东质疑该结果,请求纪委继续调查。
事件回放
唐永东发帖举报称,其在坂田加盟经营一家小快递公司,2012年4月前,他与股东徐蒙就加盟经营权转让达成一致,坂田派出所民警龙进知道后带着夏某到其家里,威胁说徐蒙的股东经营权他要30%,否则公司开不下去。唐永东与其谈妥后,龙进让其父龙×铎来签协议。两份协议,一份是龙×铎占股三成,另一份是每月可分红5000元。从2012年5月开始,除首个月只给龙某汇款3500元,剩余月均汇足5000元。后见生意好转,龙进要求更多分红,与唐永东产生争执。后夏某多次到唐永东公司堵门,称龙×铎欠其20万元。(详见本报1月19日A15版报道)
疑点1
到底是谁入的股?
调查组初步结论认为,民警龙进的父亲龙×铎有出15万买这家公司30%的股份,这部分钱是龙进代其父出的,“入干股”说法不成立。目前已建议龙家和唐永东等通过法院解决经济纠纷。
调查组:当事民警已做出检讨
调查组出示了公司前股东徐蒙提供的银行流水账,证实在2012年4月后,徐陆续有2笔5万元及一笔3万元入账。徐蒙称,这些钱是龙×铎出资,共15万。调查组表示,这个说法与龙进的说法相印证,龙进承认代父出资入股。不过,目前不清楚究竟是从哪个账户转入。
昨日调查组也表示,龙进虽无入干股,但确有不妥行为,并出示了龙进所写的检讨书。检讨书中龙进称,在龙×铎入股过程中,徐蒙和唐永东有矛盾,龙×铎被徐蒙蒙蔽的情况下,他丧失原则,让父亲入股。第一次见面,徐蒙在龙进家做客谈要卖掉股份,父亲龙×铎心动;第二次他受父亲之托到坂田上岛咖啡厅旁听股份转让,没有回避营利性活动;第三次在上岛咖啡厅,他代父出资入股,没有主动回避;第四次在签订合同时他参与记录协议,最后又愚蠢至极,允许唐永东将公司给父亲龙×铎的钱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
龙进检讨称,事件中其原则一步步丧失,没有回避父亲与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多次出现在不应出现的场合,给警队及个人声誉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其自愿接受警队监察部门对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龙岗公安分局表示,目前暂时由龙进做出检查,调查仍在进行,发现相关问题且查实后会做出处理。
举报人:所有谈判都是和民警进行的
唐永东表示,这件事除了签合同时龙×铎出过两次面,所有谈判等都是龙进出面。龙进多次约谈过自己,还带过夏某等人到场威胁,要求他必须要有三成股份。而徐蒙转让的是经营权,不是股权,整个公司是他一人注册成立,人力、车、所有出资都是他一个人的。因徐蒙带自己入行,才承认有这份经营权,所谓入股钱他没得到一分。转让时他就不同意,因为龙进不停威胁,他才被迫同意这次经营权转让。整件事龙×铎只是在龙进谈妥一切事情的情况下签字而已,没有参与任何谈判及经营行为,他本人和龙×铎没有通过一次电话,没有任何谈判,全是和龙进通话,这些电话记录希望调查组进一步查证,从此可以看出实际经商行为就是龙进所为。调查组表示会对通话记录等做进一步调查。
疑点2
股份抵债是否真实?
针对网帖所说来快递公司闹事的夏某,调查组初步了解后称,夏某在坂田有两个火车票代售点,还从事小额信贷,他究竟在工商部门有没有注册等还需查证。夏某出示的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中称,龙×铎欠夏某20万,以龙×铎所持30%股份抵债。调查组称,龙×铎称是为其弟买房借的钱,如果唐永东认为该份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可到法院上诉撤销调解书。唐永东表示,希望进一步查实借20万元买房的说法,该部分协议是否系谷城县法院所出,有没有法律效力。调查组表示后续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