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内将启用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时间:2013-4-10 17:24:17 | 信息来源:财新网 | 发布者:admin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中国2013年内将建成校车信息管理系统,由教育、公安交管部门实现对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等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将作为正在建设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年内正式启用。
日前,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下称《通知》),要求各地采集校车信息。信息共含30项内容,包括是否专用校车,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校车运营是否享受财政补贴,服务学生数等信息。
校车信息管理系统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据财新网此前报道,预计在2013年秋季学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国联网并试运行。届时,每名中小学生将拥有全国惟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
按《通知》要求,校车信息采集和录入由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服务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
教育部明确要求,全国各地省市两级教育部门的校车信息采集,必须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通知》要求,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应每月把校车标牌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和校车驾驶人审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同时,教育部门应当在校车信息系统中为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专门的用户账号,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实现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
近年来,校车事故多发,校车安全成为焦点问题。2012年4月5日,时任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有政府提供的校车服务;同时,校车享有“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及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不过,按中国现有法规,高中生和幼儿未被纳入政府校车服务范围。官方强调,为确保安全,幼儿应就近入园,以家长接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