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贵州商会关于 “2010-2013年度首届优秀会员单位等奖项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12-9 11:30:33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pei
各位会员:
三年来,在主管单位关怀、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积极运作下,深圳市贵州商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商会工作上新水平,受到了上级主管、社会各界、会员企业的表扬、赞赏和认可。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各会员单位对商会发展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继续推动商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圳市贵州商会经研究,决定对一些优秀会员企业和推动商会发展突出贡献人物开展评优活动,并将在商会2013年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三周年庆典进行表彰。
一、奖项名称及名额设置
(一)首届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数量6家;(暂定,视评选情况定)
(二)首届科技创新企业,评选数量3家;(暂定,视评选情况定)
(三)首届先进个人,评选数量3位;(暂定,视评选情况定)
(四)首届商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奖,评选数量3位. (暂定,视评选情况定)
二、评选时间
(一)活动参评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20日
(二)活动开展时间:深圳市贵州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三周年庆典
三、评选原则
民主推荐与商会考评的原则
四、评选对象:深圳市贵州商会全体会员、兼职副秘书长、秘书处工作人员
五、评选标准:
1、首届优秀会员企业: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规,依法经营,企业资质好,业绩良好,健康发展;
(2)入会至少二年以上,具有奉献精神,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3)热心商会工作,积极参加商会活动,能自觉维护商会和黔商形象,对商会发展建设积极献言献策;
(4)社会责任感强,热心支持商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社会形象良好。
2、首届科技创新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2)取得一定专利技术;
(3)新型产业,科技含量高;
(4)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3、首届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为商会兼职副秘书长、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会员本人;
(2)尽职尽责,热爱商会工作;
(3)发展会员数量多,具有奉献精神;
4、首届商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奖:
(1)入会至少二年以上,具有奉献精神,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2)三年内为商会各项活动赞助或捐赠3万元以上(会费除外)的会员;
(3)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商会事业,为商会的发展和建设做出重大突出贡献。
七、评选流程:
1、申报阶段
可自评和推荐,被推荐人填写《深圳市贵州商会奖项评选推荐表》,于11月20日前传至商会秘书处。
2、评选方法
(1)商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名单,统计结果;
(2)会长办公会成员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3、表彰阶段
审定确定的获奖会员单位和个人,将于深圳市贵州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三周年庆典上予以表彰,并进行以下奖励:
(1)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杯;
(2)会刊和网站广泛宣传获奖会员的先进事迹。
八、相关附件:《深圳市贵州商会奖项评选推荐表》
九、其他
如有不明事宜,请致电秘书处戴应军,电话:0755-29488510,13632939115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贵州商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下载:商会首届自荐(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