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参加《深圳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政策解读培训班
时间:2014-10-31 15:12:02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liu
10月29-30日,我会秘书处参加为期两天的《深圳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政策解读培训班,民管局领导传达并详细解读了以下几个内容:
1、《深圳市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政策解读;
2、传达深圳市社会组织“两建一平台”有关工作;
3、《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解读;
4、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解读;
5、年度报告指引及换届指引解读。
在学习中我们了解到,最新版《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今年9月,我市共有社会组织7852家,行业协会、商会则达到499家。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前段时间深圳三位行业协会会长涉嫌腐败,被省纪委通报查处。市民管局局长凌冲介绍,市民管局出台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该《办法》是落实《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的具体举措,主要通过不定时、对监督对象随机抽取、检查快速实施的抽查制度,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上半年,我市依法查处社会组织119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家,下半年将以不预先通知的方式抽查40家行业协会。
市民政局正会同市社工委起草《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责任制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监管、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该《意见》有望在年底出台,采取以行业协会为突破口,将年检制度改革为年度报告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预先通知的抽检监督制度,从被动式的年检改为主动抽查制度。
最后,我们就章程及年度报告指引和换届指引不清楚的地方跟现场工作人员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