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怎么考量取消商业银行存贷比
“存贷比的规定,在商业银行法刚出来时是道‘防火墙’,但现在有存款准备金制度,特别是有存款保险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修法既有利于稳增长,也能够推动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样具有积极意义。”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
当天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存贷比,即商业银行存款中有多少可用于发放贷款。这一监管方式随着1995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进入银行业,但在近年来,“取消存贷比作为法定指标”已经成为银行业内较普遍的呼声。
这一指标的设立,原来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控制银行信贷盲目投放,同时管理银行流动性的考虑。《商业银行法》出台前的1994年,我国CPI一度高达24.1%,为改革开放以来最高通货膨胀水平。
时至今日,中国经济与金融市场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一方面,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存贷比指标已经无法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真实的流动性状况;另一方面,作为“硬杠杠”的存贷比严重约束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能力。
去年,李克强总理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当地的商业银行负责人曾当面向他提出,75%的存贷比约束太大了,极大地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是,相比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管理金融风险的方式正日趋完善,其中首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通过缴纳存款保险而非依靠政府信用背书的方式,对自身经营行为所构成的风险和损失负责。此举极大增强了商业银行业的风险意识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据此,取消有关存贷比的规定,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贷款能力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条件已较为成熟。
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相当于又加了一道‘防火墙’,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有关存贷比的规定,将有助于稳增长与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记者史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