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三个《办法》 优化环境鼓励投资引资
10月16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贵州省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贵州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副省长蒙启良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新闻。
为抢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的重大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改革开放工作会议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意见》,省投资促进局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在广泛学习兄弟省区近年来有关招商引资工作政策和做法,通过专题调研,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市(州)投资促进局、外来投资企业、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三个《办法》(送审稿),2012年8月21日,经报请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10月12日印发实施。
《贵州省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用百分制考评投资环境,将通过定性指标定量化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的投资环境进行考评。《贵州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将奖励为招商项目引进工作做出实质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个项目最高引资奖励将达到500万元。《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将主要为投资企业代办投资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程跟踪服务”,让投资项目尽快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个《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各级领导干部的开放意识、招商意识、服务意识,在全省形成更加良好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营造更加良好的“亲商、安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贵州投资兴业。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我省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高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投产达产率和入园率。
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哈思挺主持,省投资促进局局长季泓以及副局长刘京渝、龚大权分别就三个《办法》中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招商引资奖励条件和标准,投资环境考评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性,项目代办服务的相关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答。新闻发布会现场有新华社贵州分社等中央驻黔媒体、香港商报等香港驻黔媒体和贵州日报等省内媒体共41家、记者48位参与报道,发放发布会相关材料和三个《办法》文本50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