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管理案件流程质量及统计信息等
时间:2011-11-2 9:28:40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
法制网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李娜 经中央编制办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最高检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并承担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职责。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的。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会议上指出,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战略举措。
胡泽君表示,案件集中管理是一项崭新的、创造性的工作,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注重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基层是最有活力、最有创造性的,有的检察机关已经在积极探索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规律。
胡泽君指出,案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特点,涉及各个业务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关系,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关系,监督与配合、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会议上指出,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战略举措。
胡泽君表示,案件集中管理是一项崭新的、创造性的工作,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注重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基层是最有活力、最有创造性的,有的检察机关已经在积极探索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规律。
胡泽君指出,案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特点,涉及各个业务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关系,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关系,监督与配合、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