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贵州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介绍
2014年10月18日,深圳市贵州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在二届一次理事会上揭牌成立,标志着我会依法治会的脚步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商会广大会员企业的维权保障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将通过服务中心开展的活动,不断维持和增强深圳市贵州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充分体现商会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的积极服务意愿,充分发挥现有商会会员律师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商会会员经营过程中法律知识需求,为会员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目前法律服务中心现由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郑维川律师、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周定元律师、广东广锐律师事务所胡英杨律师三位商会法律顾问组成,并轮值值班。
一、“法律服务中心”的宗旨
运用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深圳市贵州商会及会员服务,依法维护商会会员、在粤黔籍同胞、黔商及在黔外来投资商在日常生活、工作、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推动会员沟通,实现合作多赢。
二、“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为商会开展对内对外工作、为会员提供日常生活、生产经营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商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加商会组织的向会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公益活动;为商会会员及其他在粤黔籍同胞、黔商、及商会介绍的在黔外来投资商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未经商会办公室和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发表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
(三)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在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中,不得受理与商会秘书处及正在接受法律服务中心成员服务的其他在粤黔籍同胞、黔商、及商会介绍的在黔外来投资商当事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五)未经深圳市贵州商会秘书处书面同意,不得以“法律服务中心”的名义自行组织活动。
四、“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方式
提受电话、电子邮件、QQ、律师值班日(每月轮流、商会办公室值班或QQ群、微信群值班)等方式咨询,以代理、讲座、宣传、参加商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与宣传
1、法律服务中心性质: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商会下属服务机构,接受商会秘书处统筹和理事会业务指导;
2、成员:加入深圳市贵州商会,接受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公约的商会律师会员(限贵州籍)均可申请加入,由商会统一聘任;
3、宣传:服务中心律师自备简历(标注自己擅长的领域),并由商会秘书处负责在商会官网(商会的官网每月推出一名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不断的滚动)、商会QQ官方群、微信群显著位置对法律服务中心员进行宣传、在黔商报刊中为法律服务中心律师预留律师专栏,邀约律师积极投稿;
4、律师值班制度:为迅速提高法律服务中心影响,建立服务中心坐班值班制,时间每月一次。